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为检验我县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康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9:00—10:00,15:00—16:00。
二、试鸣范围
在全县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内。
三、试鸣形式
(一)预先警报
9:00与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9:30与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
10:00与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本次警报试鸣属正常演习,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咨询电话:康县国防动员办公室:0939-5121178
康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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