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八项问题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陇南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全市46个大中型露天生产矿山中,仅有5个完成绿色矿山创建,79个小型砂石料矿山和粘土矿山未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开展建设”。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进度,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借鉴金徽矿业典型经验,使矿山企业形成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狂地和谐的新模式,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产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全面清查县内矿山企业生产、建设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康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申报流程、动态管理以及监督机制。严格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实行绿色矿山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新建矿山不予验收,不准生产;现有老旧矿山积极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淘汰有毒有害生产工艺,改善办公和员工食宿条件;配套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厂区绿化,确保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
目前,我县8宗有色金属采矿权中,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并能够正常生产的企业仅有1家,为康县华泰黄金矿业公司尚家沟金矿。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对办公及生活设施进行了改建,完成了全泥氢化+重碳浆吸附选矿工艺提升改造,实现选矿全过程无氢化。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超额完成,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填报公示率100%,较好的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无违规违法行为。2023年,该企业通过绿色矿山企业自评和县级初审,现正在按程序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复核验收。
剩余7宗小型有色金属采矿权,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已经全面停产。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已停产矿山企业重新编制了《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正在实施矿山安全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同时对照甘肃省有色金属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查漏补缺,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二)扎实开展露天矿山排查整治。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3座小型露天矿山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1宗滑石矿仅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未开采、未建厂、未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无其他相关问题。2宗砂石料矿山于2022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并于同年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及矿山施工设计,现正处于建设阶段;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临时用地超期、超批准范围占地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均已立案查处,已整改到位。
(三)有序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依据国务院、省政府找矿突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绿色矿山建设战略目标,积极探索有色金属整合开发新模式,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了《康县三河坝金矿区资源整合方案》,已进入审查阶段。
县内砂石矿山均符合《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砂石绿色开采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政策支持范围,生产技术先进,能够实现集中规划开采、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要求。
整改结论:第八项“陇南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全市46个大中型露天生产矿山中,仅有5个完成绿色矿山创建,79个小型砂石料矿山和粘土矿山未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开展建设”。我县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面覆盖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通过智能化、数字化项目项目建设,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有效提高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目标,形成了由易到难,逐步提升的管理格局,补齐了矿业发展短板,推进了传统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县环保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共5天。
受理部门:康县环保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5939287
联系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燕河西路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一楼1室
康县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甘公网安备62122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