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2025年5月19日我局拟审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 电话:0939-5125938(传真)
附件1:2025年5月19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xlsx
附件2:康县殡仪馆环评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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