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全面完成“四农普”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基层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确保清查摸底阶段工作高质量推进,8月26日至9月4日,康县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工作。此次培训覆盖全县各乡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普查业务骨干及村级普查“两员”,为下一阶段入户摸底、数据采集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紧扣时间节点,精心组织部署
根据省农普办统一安排,清查摸底工作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一头连着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一头衔接明年1月1日零时正式入户登记。按照全省开展清查摸底总体要求,康县农普办抢抓时间窗口,在8月底前完成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的基础上,迅速转入清查摸底业务培训阶段,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查摸底任务。
培训筹备阶段,县“四农普”领导小组、县农普办对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全省人员管理及普查区划分专项培训要求,结合本县地形复杂、普查对象分散等实际,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县统计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围绕清查摸底工作细则、清查底册编制、入户调查技巧及数据采集终端操作等核心内容进行集体备课,确保培训内容“讲得透、听得懂、用得上”。
聚焦实操重点,提升培训质效
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操导向,改变“大水漫灌”式授课模式,采取“理论讲解+实操演练+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施教。
在理论授课环节,培训讲师详细解读了清查摸底的对象范围、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重点厘清了“农户清查摸底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摸底表”的填报口径和逻辑关系,明确要求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同时,结合《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开展依法普查教育,强调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全体普查人员严守数据质量管控红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在实操演练环节,参训人员在讲师指导下,现场操作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及移动终端APP,模拟从清查底册导入、入户信息核实、数据实时录入到审核上报的全流程操作。针对建筑物标绘中新增建筑物的临时编码、虚拟建筑物的兜底登记、行业代码的准确填写等易错难点,讲师逐一进行演示和纠正,确保每位“两员”都能独立完成全流程操作。培训最后设置了集中答疑和考核测试环节,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普查工作证,确保“两员”持证上岗、业务过关。
严格质量管控,筑牢普查根基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此次培训特别强调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要求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必须对照清查底册与部门行政记录(确权耕地台账、林权台账、户籍资料等)逐户比对、逐项核实,从源头上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二是建立三级质量核查机制,通过普查员自查、乡镇普查办互查、县级普查机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清查摸底数据进行全流程审核,重点核查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和重漏情况。三是明确进度调度要求,清查摸底启动后,县农普办将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制度,对进度滞后和数据质量异常的乡镇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清查摸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截至目前,康县“四农普”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已全面覆盖全县21个乡镇所有的普查骨干和“两员”,参训人员业务能力得到系统性提升。下一步,康县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入户清查摸底工作,届时普查“两员”将佩戴统一证件,手持移动采集终端,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核查登记,为明年1月正式入户登记奠定坚实基础,以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全面摸清全县“三农”家底。(马娟娟 蒲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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