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领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村级评议,镇级复核,县农业农村局与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审定将大山村党桂花、赵沟村孟得儿、付坝村权红昌共3户9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现予以公告。
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