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5-00003 信息分类: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5-27
发布机构: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号:
称: 康县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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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公告

文章来源:县人社局发表时间:2026-05-27 15:18责任编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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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陇南市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的通知》(陇人社发〔2026〕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种

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为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所列工种(附件1)。

三、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2、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 15 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1 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 13 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3 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 10 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5 年以上。

3、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 25 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1 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 23 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3 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 20 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5 年以上。

4、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 30 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1 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 25 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 5 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 20 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 年。

5、特殊情况

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 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

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工勤技能人员,不得申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 6 月 1日至6月 4日。

报名地点:康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人社局318室)。

2.考核信息填报:线下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 2026 年 6 月9 日至 6 月 19 日,登录指定网址完成陇南市 2026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信息的线上填报。网址:https://www.sydwzk.cn/gslnsjggq2026

3.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附件 1),分等级、按工种收取培训考核费用,培训考核费用由报名人员直接交到非税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所在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同意,并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兹有我单位××同志,经审核,2023 年、2024 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分别为××,符合报考条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意报名);

(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附件 2)一份并附电子版,《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A4 纸双面套印,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资档案、低一级资格证书原件;

(5)提供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电子照片以工种+等级+个人姓名命名;

(6)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7)工作年限满20 年,按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条件申报技师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并打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党校文凭提供学籍档案并由相关部门统一认定;

(8)工作年限满 20 年按获奖条件报考技师人员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按照单位介绍信、《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档案原件、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依次顺序排列。(备注:如因本人手机号码提供不实,或在工考考核期间发生变动,造成相关信息不能传达本人的,责任由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培训、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康县人社局负责所有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的资格初审及申报高、中、初级人员的资格复审以及合格人员的确定、公示、发文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对拟合格技师的资格复核。

3.经费保障

按照省人社厅甘人社通〔2015〕68 号文件规定,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和考核费。报考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报名费、培训费和考核费均用于培训考核工作,报考技师的费用全部上缴市人社局用于培训考核工作。

五、培训考核

考核由日常考核、培训考核、理论考试三部分构成,总分100 分。

(一)日常考核(20%)

日常考核是对参加考核的工勤人员近三年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采取量化计分办法,具体为:2025 年优秀40 分,2024年优秀30 分,2023 年优秀30 分;2025 年合格35 分,2024 年合格25 分,2023年合格25 分,按照参加考核人员的实际得分,将年度考核结果按工勤技能考核总分 20%的权重进行换算计入总成绩。

(二)培训考核(30%)

1.培训方式:从 2025 年起,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参加线上自主培训。由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各工种相关培训课程,参训人员通过线上平台完成培训任务,具体事宜后续通知。

2.考核形式:线上培训学习结束后,参训人员按要求参加线上考核测评,并由系统进行评分,给出测评成绩,培训考核成绩按 30%的权重换算成绩计入总分。

3.时间要求:市人社局统一发布培训通知,参训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线上学习及考核测评。

(三)理论考试(50%)

由市人社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制卷、阅卷,理论考试成绩按50%的权重换算成绩计入总分。市人社局负责全市技师理论考试的组织工作,康县人社局负责高、中、初级工理论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日常考核分(20%)+培训考核分(30%)+理论考试分(50%)。

示例1:某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得 100 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技能培训考核 85 分;理论考试70 分。则其总成绩 = 100×0.2+85×0.3+70×0.5=80.5 分。

示例2:某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得90 分(2024 年度考核优秀,2023 年、2022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技能培训考核85 分,理论考试70 分,则其总成绩=90×0.2+85×0.3+70×0.5=78.5 分。

七、合格人员划分

1.根据省人社厅规定的合格率比例,按照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的原则,对参加工勤技能等级考核期间无违纪的和各项成绩均不出现零分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

2.技师分工种全市统一排名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工种由康县人社局分别统一排名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

3.确定合格人数出现非整数时,采取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原则。

4.人数较少工种合格率标准确定。报考各等级 2 人及以下工种的,且参加工勤技能等级考核期间无违纪和各项成绩均不出现零分者均确定为合格。报考各等级 3 人及以上工种的按比例确定。

5.对临近两年(即 2027年12 月 31 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参加工勤技能等级考核期间无违纪和各项成绩均不出现零分者即可确定为合格,临近退休政策照顾人员不占各等级合格比例。注:具体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2024 年 9 月 13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文件规定执行。若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自愿选择提前退休的报考人员,请及时联系退休审批部门,沟通确定相关事宜,在享受照顾政策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提前退休审批情况、社保缴费情况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6.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人员,以及其他参加考试后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无效处理,已按合格比例核定的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发文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人社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全市报考技师的拟合格人员的公示和发文;康县人社局负责申报高、中、初级工拟合格人员的公示和发文。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九、岗位证书办理及工资兑现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康县人社局办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办理岗位证书时,需提供合格人员工资档案原件、低一级岗位证书原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技师合格的人员,携带学籍档案原件)和《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的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从2026年12 月 1 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从聘任备案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退役士兵换证相关政策

建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军队证书”),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简称“机关证书”)贯通衔接机制。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在机关事业单位工种目录中根据从事工作岗位选择工种,按照以下办法换发机关证书,再逐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晋升考核。

退役士兵持有初级工军队证书的,转正定级后直接换发初级工机关证书;持有中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0年时换发中级工机关证书;持有高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5 年时换发高级工机关证书;持有技师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 20年时,换发技师机关证书。对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已取得多个等级军队证书的,以安置后达到的累计工作年限为条件,逐级换发所有对应等级机关证书。工作年限满周年的确认时间截止考核年度12月31日。

附件:1.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

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

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

4.单位介绍信模板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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