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陇南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公告
各院校学生就业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陇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精神和人社部便民服务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陇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毕业生档案邮寄至生源地所在县(区)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二、档案转递要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
三、我市转递接收毕业生档案的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陇南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甘公网安备62122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