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03 信息分类: 工作信息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3-16
发布机构: 康县公安局 号:
称: 亮屏护平安!“五小车辆”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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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屏护平安!“五小车辆”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持续发力

文章来源:康县公安局发表时间:2026-03-16 08:50责任编辑:公安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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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持续深化“五小车辆”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每周三定为交通安全宣传统一“亮屏”行动日,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可视化安全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意识与文明守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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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大队统筹城区与乡村宣传资源,依托车站、移动公司、加油站、学校及乡镇村委会等重点场所电子屏与LED显示屏,集中滚动播放“戴头盔、靠右行、车有牌、人有证、不超员、不改装”等警示标语与安全提示视频,让交通安全知识“抬头可见、随处可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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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固化每周三“亮屏”行动机制,同步开展路面劝导、进村入户宣讲、典型案例警示,以宣传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全力压降涉“五小车辆”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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