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康政办发〔202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幸福美好新康县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规范主动公开栏目设置。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完善本乡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各部门、各乡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不另设专门栏目。
(二)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实行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发布,根据立、改、废等做好动态调整更新。按照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完成清理更新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规范政府公文主题划分、文本格式,优化下载功能,单独设置政策文件栏目搜索功能。
(三)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栏目,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措施、支持政策。2022年7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系统梳理,逐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集中公开。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坚持换位思考、有求必应,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
(五)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对未发布的年报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同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依托省、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平台规范报备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提高信息发布原创比例,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用好全市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七)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县直部门有政务类移动客户端的要进行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
(八)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形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九)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十)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26个标准指引,完善我县标准目录,并按照常态公开。督促指导县直单位、乡镇做好公开页面及栏目内容保障,完善所属部门、乡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二、提高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实效
(十一)深化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二)深化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不来即享”政策推送平台功能,精准推送涉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和内容解读,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费政策咨询辅导,引导纳税人应用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
(十三)深化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推进产业政策和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加强“六稳”“六保”、助企纾困政策发布和解读,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惠企业。
(十四)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文件、改革措施、工作成果。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十五)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优化财政预决算内容、规范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扎实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公开。
(十六)深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用好疫情防控工作专栏,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健康科普等知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十七)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十八)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
(十九)深化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乡村振兴政策、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
(二十)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十一)优化政策咨询解读。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创新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便民互动活动开展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发挥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的积极作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通过大数据等技术运用,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政策咨询服务,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库,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二十二)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大范围、全领域推送政策,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平台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叠加效应。面向社会和市场主体搭建统一高效的政策信息获取平台,不断完善“政策库”“企业库”,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精准推送涉企惠企政策。打造“一企一包”政策集成产品,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进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
(二十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推动陇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实现共建、共用、共享,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四)加大决策公众参与。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引入企业代表和专家事前评估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
(二十五)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完善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二十六)靠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工作,年内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十七)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履责管理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和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分解清单(见附件),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十八)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省上反馈的第三方评估结果和上年度考核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读网等手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甘公网安备62122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