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县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6年6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康县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康政办发〔2026〕24号),现将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政策文件要求,依据2026年四部委《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振兴的意见》、财政部财金〔2025〕11号、财金〔2026〕6号及甘肃省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2026年康县产业资金使用办法》配套实施。针对我县农户、涉农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普遍存在无抵押物、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痛点,搭建政银担协同金融扶持机制,打通产业发展资金堵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宽群众产业增收渠道,与县级产业奖补政策形成财政+金融双向扶持合力,全方位支撑全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二、发展目标
本方案共七章十八条,含两份配套申请表格,完整覆盖总则、贷款要素、贷款保险及担保、办理流程、贷后监管回收、考核奖惩、附则七大模块,系统明确贷款支持范围、准入条件、额度利率贴息、银担风险、申报审批、风险管控、考核问责全流程规则,形成可落地、可监管、可考核的标准化信贷担保工作体系,覆盖农业产业投资、生产、仓储、加工全链条资金需求。
三、主要内容
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贷款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一)牛羊菜果薯药及现代种业、生猪、鸡、核桃、花椒等;(二)地方特色产品(食用菌、天麻、魔芋、小杂粮、板栗、茶叶);(三)支持良种繁育基地、绿色标准化规模种养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冷链仓储以及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五)支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
资金仅限产业经营使用。农户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授信2万—10万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最高可贷200万元,存在骗贷、涉黑涉恶、赌博吸毒等情形不予放贷。贷款按当期LPR计息,实行先收后贴、按半年频次分两次兑现贴息资金。逾期罚息财政不予补贴;银行、担保公司按2:8分担风险,优质主体可信用担保。办理流程为村委推荐、乡镇审查、县财政局审定、县担保公司审核、银行审批放款。银行牵头开展贷后管理,乡镇配合催收;乡镇贷款不良率超5%暂停该乡镇该项贷款业务的推荐资格。恶意逃废债纳入征信惩戒,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实行容错免责。信贷工作纳入信用村镇考核,成效突出予以奖励,套取挪用资金将严肃追责。方案自2026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县财政局解释。政策与产业奖补政策互补,通过担保贴息降低融资门槛,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特色产业,稳定群众增收,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金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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