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无子项时无需填写) | 权力事项类型 | 地方权力编码 | 子项地方权力编码(无子项时无需填写) | 实施主体(所属部门) | 承办机构(实施主体)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办事层级 | 备注 |
| 1 | 负责对工业园区总体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应急和环境生态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工作的; 2.未按要求遵循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程序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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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负责草拟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招商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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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负责入驻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报批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招商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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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收集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管理运作等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招商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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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工作,策划编制招商小册、招商宣传手册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招商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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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强化招商,推动跨区域整体辐射、协调招商;负责制定和落实招商工作的具体措施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招商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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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负责制定和落实项目开发、储备,并做好信息采集和具体洽谈工作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建设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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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负责项目信息的跟踪、洽谈和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建设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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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应急和生态环境股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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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负责财务支出的监督审核和国有资产管理 | 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党政办公室 |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2.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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