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康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2030年)》已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康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6-203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我县声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结合康县城市建设现状和总体规划,在原声功能区划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重新制定了《康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声环境区划》),具体如下: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康县总体规划和城市现状及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康县中心城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7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包括主城区、王坝片区和岸门口片区。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划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依据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三)相关文件依据
《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时限
本次区划适用时限为2026年-2030年。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以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确定,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二)以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为目的。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山区等特殊地形,根据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四)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应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五)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
(六)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原划分结果可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五、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和划分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确定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单元,具体如下:
1.本次区划暂不划定 0 类声环境功能区。
2.本次区划4类声功能区将交通干线外一定距离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线一定距离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当临街建筑物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的区域定位4类声环境功能区。
3.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如村庄、集镇)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可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以下要求确定: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总况
康县城区噪声适用标准划分为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a类区,无0类区(疗养区)和4b类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共划分区域面积为3.17平方公里。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康县1、2、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见表1。
表1 康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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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类别 |
区划内名称 |
面积(km²) |
地理边界范围 |
执行标准 |
|
|
0类区 |
康县城市区域规划范围的康复疗养区斑块面积均小于0.5km2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暂不划0类区。 |
昼间:50dB(A) 夜间:4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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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区 |
孙家院咀台片区 1-1 |
0.84 |
1.53
|
小康路-永康路-燕河二桥-燕河西路-一号桥之间的所有区域和小康路-永康路-城市开发边界之内的所有区域及燕河西路-燕河东路-后坝桥-城市开发边界之内的所有区域及小康路、燕河西路两侧零星区域。 |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
|
中街东街 片区 1-2 |
0.50 |
永康路-小康桥-城市开发边界-滨河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燕河二桥之间的所有区域和梅园南路-梅园北路-城市开发边界-兴康桥之间的所有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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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门口片区 1-3 |
0.19 |
中节河流域公路(职专西侧公路)-中节河-燕子河-中节桥-城市开发边界内区域、中节桥-燕子河-朱家沟大桥-城市开发边界内区域和南滨河路南侧城市开发边界内区域 及朱家沟大桥东侧零星区域。主要包含康县职业技术学校、康阳路北侧城市开发边界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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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区 |
斜崖片区 2-1 |
0.07 |
0.91
|
永康路-斜崖村桥-人民西路-小康桥和小康桥-斜崖村桥之间及人民西路北侧零星区域。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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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片区 2-2 |
0.17 |
兴康桥-燕子河-燕河东路(燕子河以南、和谐广场)和后坝桥-人民东路-滨河路步行街(三官河)-燕子河(北侧)之间的区域及人民桥-梅园南路-兴康桥-三官河-燕子河之间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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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石坝片区 2-3 |
0.15 |
S222(双云路)-三官桥-三官河-双水磨桥之前的区域、S222(双云路)西侧凤凰谷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区域、S222(树林边桥至三官桥)两侧的零星区域和G345左家庄方向的零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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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家湾片区 2-4 |
0.06 |
Y702-中节河流域公路-康县职业技术学校西侧道路-中节河之间的区域及中节河流域公路北侧贾家湾村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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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坝片区 2-5 |
0.46 |
G345-乐素河-康县王坝学校西侧公路之间的区域、康县王坝学校西侧公路-G345以北-新里程健康公司西侧道路-王坝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甘肃独一味东侧厂界-G345南侧-乐素河以北之间的区域、G345南侧-乐素河以北-鸡山坝村对面的区域、鸡山坝村以东乐素河以南王坝东部城市开发边界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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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区 |
三官片区 3-1 |
0.11 |
0.42
|
三官村村民委员会北侧道路(刘家院村道路)-S222(双云路)-峡口门-三官河之间区域及此区域三官河东侧零星区域。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王坝工业园 片区 3-2 |
0.31 |
乐素河-G345-Y307之间的区域、乐素河南侧朱家庄和坪坝的零星区域、Y307-G345-乐素河北侧-甘肃独一味公司西侧道路之间的区域、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界、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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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 |
城市内交通干线 |
0.31 |
0.31 |
全城区14条交通干线26.77km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
4b类 |
无 |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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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方案适用的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
(三)4类区划分结果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划定结果见表2、表3和表4。
表2 主城区4a类交通干线名单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起讫点 |
道路长度(m) |
|
1 |
人民东路 |
干路 |
小康桥-滨河路 |
1939 |
|
2 |
人民西路 |
干路 |
小康桥-斜崖村桥 |
709 |
|
3 |
小康路 |
干路 |
永康路-玄麻湾 |
4738 |
|
4 |
燕河东路 |
干路 |
燕河二桥-燕河大桥 |
1636 |
|
5 |
燕河西路 |
干路 |
燕河二桥-玄麻湾 |
5034 |
|
6 |
梅园北路 |
干路 |
双云路-一小桥 |
1320 |
|
7 |
梅园南路 |
干路 |
一小桥-兴康桥 |
910 |
|
8 |
滨河路 |
干路 |
树林湾桥-人民桥 |
1067 |
|
9 |
南街 |
干路 |
燕河东路-兴康桥 |
438 |
|
10 |
永康路 |
干路 |
斜崖村桥-兴康路 |
902 |
表3 岸门口片区4a类交通干线名单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起讫点 |
道路长度(m) |
|
11 |
康阳公路 |
干路 |
中节桥-朱家沟大桥 |
1530 |
|
12 |
中节河流域公路 |
干路 |
贾家湾-中节桥 |
978 |
表4 王坝片区4a类交通干线名单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起讫点 |
道路长度(m) |
|
13 |
G345 |
干路 |
王坝村-鸡山坝村 |
5570 |
|
14 |
产业路 |
干路 |
王坝村-鸡山坝村 |
在建 |
七、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康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8-2022)》(康政发〔2018〕38号)同时废止。
(二)根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地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附件:1.康县城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2.康县城市(王坝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3.康县城市(岸门口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附件1
康县城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附件2
康县城市(王坝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附件3
康县城市(岸门口片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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