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的意见建议、提案共226件,其中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130件。为切实推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增进民生福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
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是拓宽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各承办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认领办理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把关、亲自审核定稿;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逐件梳理、逐项推进,确保办理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二、严守时限规范,优化办理流程
(一)明确办理时限,严控办理进度
所有建议、提案须在6月底前全部办复完毕;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可延期至9月底前办理完毕;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必须报请县人大、县政协审批同意。若代表或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并提出书面反馈,承办单位须在1个月内完成二次办理、重新答复,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显著提升。
(二)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办理质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与代表和委员的见面工作,坚持“三联系”制度,即办前主动联系代表和委员,详细了解他们提建议和提案的真实诉求和相关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办中密切联系代表和委员,邀请他们参与办理过程,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后及时联系代表和委员,征询他们对办理结果和书面答复的意见。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各主办、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办理结束时与协办单位联合行文将办理情况报送相关单位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回复办理进展情况,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必须在接到交办通知后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不得互相推诿。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答复,要再做研究,反复沟通,重新答复。
(三)严格答复标准,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撰写答复意见,做到问有所答、答有所据、针对性强、文字精炼、语气诚恳,杜绝形式主义。答复件首页右上角须明确标注办复结果分类:对意见建议、提案所提问题 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A”类;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标注“C”类。答复代表、委员时,须按要求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件,除向提出意见建议的每位代表寄送1份外,还须分别抄送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提案人为个人的寄送1份,提案人为党派团体等单位的寄送3份,同时分别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落实见效
县政府办公室将强化督查督办,采取电话督促、随机抽查、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办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共同推动办理工作落地落实。办理工作全面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意见建议、提案开展回访核查,对重视不够、办理不力、质量不高、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退回重办;办理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切实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实效。
附件:1.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汇总表
4.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格式
5.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6.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7.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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