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3-27
发布机构: 康县人民政府 号:
称: 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词:

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文章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6-03-27 10:04责任编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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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与目的

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130件,合计226件。为切实推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康政办发〔2026〕6号,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办理时限与流程规范

(一)办理时限

常规件:6月底前全部办复完毕。

复杂件: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可延至9月底前完成。

特殊延期:须报请县人大、县政协审批同意。

(二)协同联动

严格落实“三联系”制度:办前摸清真实诉求、办中邀请参与共商、办后征询满意度;多部门办理时,主办单位牵头统筹、协办单位1个月内报送协办意见,联合行文、统一回复,杜绝推诿扯皮。

(三)答复规范

统一标注办复类别:

A类: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留待以后研究。

规范报送:答复须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按要求抄送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等单位。

三、督查考核与结果运用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采取电话督促、随机抽查、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全程督导进度与质量。

办结后随机回访核查,对重视不够、办理不力、质量不高、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退回重办,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康县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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