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的解读
2025年8月1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切实加强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和康县县级不可移动文物实际情况,经县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实地勘察和社会公示,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位于阳坝镇杜坝村新发现始建于清代的青香炉石拱桥新增公布为我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设定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为:以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边界为基线向外扩展2米。建设控制地带:桥的东西两端由桥本体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各1米,南北两端由桥本体保护范围向外延伸各2米。

甘公网安备62122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