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2025年消防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康县2025年消防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县2025年消防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消防救援基础建设成果,接续推动全县消防救援事业和队伍建设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陇南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陇南市2025年消防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县委“123335”总体工作思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以“夯基础、补短板、优机制、强监管、提能力”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奋力谱写康县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消防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国务院、省级、市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制度、规章、规范的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表1 修订完善制度体系任务
类型 |
内容 |
时限 |
责任单位 |
制定 |
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2025年度任务清单 |
3月底前 |
县应急管理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二)健全消防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切实净化康县辖区消防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表2 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任务
单位类型 |
单位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
康县太石乡卫生院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表3 典型隐患治理
序号 |
隐患问题 |
工作措施 |
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部门 |
1 |
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 |
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
现有物业小区达到全省要求的配建比;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聚集区完成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覆盖率达80%以上。 |
县住建局 |
2 |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 |
在电梯安装智能阻车系统 |
电梯智能阻车系统安装覆盖率达80%以上。 |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3 |
车辆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
安装消防车通道占用预警系统 |
消防车通道占用预警系统小区覆盖率80%以上。 |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解决人员密集场所采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夹芯彩钢板材料问题 |
拆除更换人员密集场所不符合要求的夹芯彩钢板材料 |
人员密集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夹芯彩钢板材料完成100%以上的整改目标。 |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表4 消防科普教育培训载体建设任务
县区 |
消防科普宣传点(个) |
责任单位 |
康县 |
1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三)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县财政按要求将《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预〔2020〕100号)、《陇南市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陇财预〔2021〕20号)、《陇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陇政办发〔2022〕122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中规定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场救援津贴,高危职业补贴和专职消防员、文员执勤补贴。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补助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12号)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伙食费,按照县财政实际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文员保险、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年度工资档差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基本支出行政编人均水平及两员队伍人均水平达到五类保障标准(行政编人员:康县4万元),专职消防员基本支出参照行政编保障标准,消防文员基本支出参照县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装备器材建设。立足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按照配齐基础装备、配足急需装备、配强高精尖装备的原则,加快全灾种、针对性的装备建设步伐。将车辆维保,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森林灭火装备项目经费纳入当年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表5 2025年消防装备器材经费保障任务
单位 |
经费(万元) |
责任单位 |
康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不少于50 |
县财政局 |
表6 2025年训练设施任务
单位 |
训练设施建设内容 |
数量 |
责任单位 |
康县消防救援大队 |
绳索救援技术和真火烟热模拟训练设施升级改造 |
2套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注:建设规模不少于两大类功能模块。
(五)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消防队站的布局,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的要求,优化消防队站和救援力量分布,补齐消防队站历史欠账;开展现有营房提档升级工程,开展营房设施检修维护和“四热一干”暖心工程(吃热饭、喝热水、洗热澡、住暖房、穿干衣);完成消火栓新建补建任务,加强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应急用水;加强乡镇义务消防组织,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表7 2025年消防队站“四热一干”暖心工程计划
单位 |
经费(万元) |
责任单位 |
康县消防救援大队 |
40 |
县财政局 |
表8 2025年消防队站建设项目任务
项目名称 |
任务目标 |
责任单位 |
康县小型消防救援站 |
主体完工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表9 2025年消防水源建设任务
县区 |
新建消火栓 (个) |
新建取水码头/点或消防水鹤(个) |
责任单位 |
康县 |
10 |
1 |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
(六)壮大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历年消防保障方案要求,补齐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表10 2025年基层乡镇救援力量建设任务
县区 |
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 (个) |
配备队员 (个) |
配备消防车 (辆) |
责任单位 |
康县 |
1 |
15 |
1 |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
(七)落实职业优抚保障。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文件相关要求,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方面优待政策;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及《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一次性安置退出消防员经济补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甘财资环〔2025〕8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及相关服务保障,及时完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一次性安置退出消防员经济补助和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预算编制和发放。(责任单位:县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在前两年消防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领域事项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攻关,促进全县消防保障工作持续向上向好。
(三)强化督导考评。县政府将2025年消防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对工作进度缓慢、组织不力、配合不够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