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县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制定该预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制定该预案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风雹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因自然灾害发生导致或加剧动物疫情、植物病虫鼠害及疫情、水生动物疫病的,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制,明晰各层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责任,形成全县农业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整体合力。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应急资源,协调应急力量,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五、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以下各方面内容:一是总则,分为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二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为组织机构、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等;三是预防、预警,分为信息采集、信息报告、灾害预警、灾情信息发布和预防控制等;四是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等;五是后期处置,分为善后处置和协调救助等;六是应急保障,分为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信息保障、职责保障和宣传保障等;七是附则,包含名词术语、预案管理和预案生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