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5-00006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内容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4-25
发布机构: 康县人民政府 号: 康政办发〔2025〕20号
称: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词: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5-05-12 16:52责任编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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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坝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25

 

(此件公开发布)

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积极稳妥做好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迁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如期完成征迁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和《康县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康政发〔2018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通过前期全面调查摸底,并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在建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拟征收宗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上下配合,同心协力,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严格执行同地同价补偿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征收补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进行补偿安置,全力加快征收进度,按期完成土地征收任务,保障我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

4.《康县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康政发〔201877号)

征收补偿安置主体

(一)征收主体:康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单位:三河坝镇人民政府。

(三)被征收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征收安置补偿区域、时间和补偿范围

(一)征收区域:征收土地位于三河坝镇三河坝村,东至金万忠家林地为界;西至严正明家林地为界;南至金万平和金慧鹏家林地为界;北至金家梁新农村公厕边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0.3。拟征收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登记补偿时间。本方案发布后进行,在公示期内如多数群众对本方案有异议,可提出听证;无意见提前办理补偿登记。

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征地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办理补偿登记的,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范围。凡被纳入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均依法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拥有的所有合法建筑及附属物进行安置或补偿。

(四)不予补偿范围

1.征收补偿范围内未办理合法手续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拆除,不予补偿

2.征收范围内的非法建筑物和预公告发布之日后抢种的农作物、抢栽的树木和枯萎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3.对占用公房的原则上不予补偿,但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完成搬迁且自行装修的,对装潢和搬迁费给予一定补偿;不属自行装修的,仅补偿搬迁费。

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参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S44康县至略阳高速公路望关至白河沟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结合全县实际,拟定以下标准执行:

1.涉及永久性占用耕地的执行37081/亩。

2.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0.1倍补偿;其他草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0.2倍补偿。

3.青苗、蔬菜、药材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1500/亩;

2)蔬菜补偿标准:3000/亩;

3)药材补偿标准:4000/亩;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5)房屋标准明显超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采取聘用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

4.临时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占用年限,第一年补偿3000/亩,以后每年补偿1500/亩。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5.林地补偿标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规定,占用国有林地的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支付、征收集体的按70%支付;且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林地占用要求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林地参照此标准)。

(二)树木、苗木征收补偿标准

1.核桃类:胸径<2cm以下8/棵,2cm≦胸径<3cm20/棵,3cm≦胸径<6cm150/棵,6cm≦胸径<11cm2OO:元/棵,11cm≦胸径<16cm400/棵,16cm≦胸径<21cm700/棵,21cm≦胸径<26cm1000/棵,26cm≦胸径<31cm1500/棵,胸径31cm以上2000/棵。

2.花椒类:树苗(高度50cm以下)8/棵,树苗(高度50cm以上)20/棵,初果期60/棵,中果期100/棵,盛果期200/棵。

3.经济类树:胸径<2cm以下4/棵,2cm≦胸径<3cm10/棵,3cm≦胸径<6cm20/棵,6cm≦胸径<11cmlOO:元/棵,11cm≦胸径<16cm200/棵,16cm≦胸径<21cm300/棵,21cm≦胸径<26cm500/棵,26cm≦胸径<31cm950/棵,31cm≦胸径<36cml000/棵,胸径36cm以上1500/棵。

4.非经济树木:2cm≦胸径<3cm2/棵,3cm≦胸径<6cm10/棵,6cm≦胸径<11cm4O:元/棵,11cm≦胸径<16cm60/棵,16cm≦胸径<21cm100/棵,21cm≦胸径<26cm150/棵,26cm≦胸径<31cm200/棵,胸径31cm以上:300/棵。

5.猕猴桃(葡萄)类:胸径<3cm40/棵,3cm≦胸径<6cm200/棵,6cm≦胸径<11cm600/棵,胸径11cm以上:1000/棵。

6.桑树桑园:胸径<3cm10/棵,3cm以上每增加3cm50元;桑园一亩栽种6001200棵的每亩补偿20000元,一亩栽种1200棵以上的每亩补偿40000元。(详见附件1

(三)地上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

被征收地上构筑物为活动板房280420/平方米,钢构棚60160/平方米;砖混门楼一等10000/座、砖混门楼二等8000/座、砖混门楼三等5000/座;砖木门楼一等8000/座、砖木门楼二等6000/座、砖木门楼三等3500/座;简易大门1000/座,大口水井600010000/眼,电压水井2000/眼,水泥地坪96/平方米,沼气池2500/个,砖畜圈厕所300/平方米,土畜圈厕所200/平方米,砖筒房450960/平方米,土木简易房460/平方米;10年以上坟墓4000/座,10年以内坟墓6000/座,一处合坟按两座计算。(详见附件2

(四)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为框架结构1640/平方米—2280/平方米,砖混结构1340/平方米—1880/平方米,砖木结构1250/平方米—1570/平方米,土木结构960/平方米—1280/平方米;过渡安置费10/月·平方米(过渡安置费从拆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宅基地划定后最多可再享受10个月;拨付期限和拨款时间由三河坝镇人民政府认定,每两个月拨付一次),搬迁费3000/户。被占用的砖厂、矿产、企业等由资质单位评估后再予以补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设施迁移由建设单位、协调单位以建设成本价协商补偿。(详见附件3

征收补偿安置的步骤和方式

(一)工作步骤

1.全面摸底。征收单位全面入户,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家庭信息、承包面积和房屋情况进行摸底,收集第一手资料。

2.入户勘丈。按照乡(镇)、村(社)及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土地、房屋现场进行丈量、拍照等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和评估规范进行勘丈登记,相关资料作为补偿依据,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提供的资料均不认可。同一块耕地中有两种以上的经济作物,只按最高的一种补偿。

3.核算复核。根据勘丈情况,征收单位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评估技术规范,对勘丈的房屋进行评估核算补偿价款,核算结果须入户复核,复核无误后,征收单位、被征收人和复核人需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4.兑现补偿。对拟征收土地实地进行分类、勘丈、登记,填写补偿花名册后张榜公示,在公示期满后,由县自然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补偿资金到位后,按程序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省政府批准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后,将补偿资金一次性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5.房屋搬迁。被征收人按照各自选择的安置方式,及时按照征收单位的安排搬离原房屋,将房屋交征收单位予以拆除。选择宅基地安置的,新房建设工作需按照征收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

(二)安置方式

拟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核算

按照《康县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康政发〔20187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18号)相关规定,康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对象、人数、征地面积比例、补贴金额预存和审核工作。具体由三河坝镇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涉及人数、身份确认,三河坝镇三河坝村民委员会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报三河坝镇人民政府初审,审核无误后送县自然资源局核查核实征收土地面积、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核实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面积、征地比例,表册审核认定无误后由三河坝镇人民政府在三河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公示10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公示结果报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测算养老保险金额,并督促用地单位抓紧缴纳费用,及时为被征地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八、法律责任

(一)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按照本方案就安置方式、补偿标准、过渡安置补助和搬迁期限等事项,依据有关政策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规定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为问题宗地逐级上报县、市、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再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征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被征收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偿费用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征收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收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征收补偿费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结论或出现重大差错评估报告的,通报发证机关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被征收人要全力配合支持征收单位对房屋、备选宅基地等征收工作,不得阻挠征收单位开展工作,对滋事或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附件:1.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地上构筑物征迁补偿标准

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附件1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分 类

单位

标准(元)

序号

分 类

单位

标准(元)

经济类树

核桃树

1

胸径<2cm以下

4

1

胸径<2cm以下

8

2

2cm≦胸径<3cm

10

2

2cm≦胸径<3cm

20

3

3cm≦胸径<6cm

20

3

3cm≦胸径<6cm

150

4

6cm≦胸径<11cm

100

4

6cm≦胸径<11cm

200

5

11cm≦胸径<16cm

200

5

11cm≦胸径<16cm

400

6

16cm≦胸径<21cm

300

6

16cm≦胸径<21cm

700

7

21cm≦胸径<26cm

500

7

21cm≦胸径<26cm

1000

8

26cm≦胸径<31cm

950

8

26cm≦胸径<31cm

1500

9

31cm≦胸径<36cm

1000

9

胸径31cm以上

2000

10

胸径36cm以上

1500

非经济树

11

经济苗圃

40

1

2cm≦胸径<3cm

2

猕猴桃(葡萄)

2

3cm≦胸径<6cm

10

1

胸径<3cm以下

40

3

6cm≦胸径<11cm

40

2

3cm≦胸径<6cm

200

4

11cm≦胸径<16cm

60

3

6cm≦胸径<11cm

600

5

16cm≦胸径<21cm

100

4

胸径11cm以上

1000

6

21cm≦胸径<26cm

150

7

26cm≦胸径<31cm

200

经济苗圃(每平米4株以上)

30000

8

胸径31cm以上

300

9

非经济树苗圃

30

花椒树

  

1

树苗高度(50cm以下)

8

1

高度50cm以下

30000

2

树苗高度(50cm以上)

20

2

高度50cm以上

45000

3

初果期

60

3

零星茶树

10

4

中果期

100

桑园

一般密植

600-1200株)

20000

5

盛果期

200

 密植(1200  以上)

40000

天麻

大窝

1200

零星 桑树

胸径<3cm以下

10

小窝

800

胸径3cm以上,每增加3cm50

附件2

 

 

 

 

 

地上构筑物征迁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元)

说明

 

1

活动板房

280

无圈梁基础

 

420

有圈梁基础

 

2

钢构棚

60

无钢柱

 

160

无基础,钢柱,含水泥地坪(H=2.5-4.0米)每高一米加20/

 

3

240砖围墙

M

标准围墙:h1.5150/m
h:(1.5
2.0),200/mh:2.0-2.5),260/mh2.5,300/m

 

墙面粉刷

根据实际高度核算粉刷每米加20

 

墙面贴砖

根据实际高度核算墙面贴砖每米加40

 

含基础

根据实际高度核算含基础每米加30

 

带帽

琉璃瓦每米加40元;砖帽每米加20

 

4

砖柱铁大门

砖柱m³0.50.5×3÷2=1.5m³

m³/550

砖柱:1.5×550=825

(一般规格砖柱大门:约5000-6000/座)

 

砖柱粉刷:30/×1.2(难度系数)=432+825=1257元;

 

砖柱贴砖:1257+12×100=2457

 

铁门

铁皮

/200

4×3×200=2400

 

铁艺

/140

4×3×140=1680

 

铁门板

/280

=0.10米,4×3×280=3360

 

5

砖混大门

一等

10000

独立大门,墙柱下含有基础,宽度在2.4-2.8米之间,进深算挑檐在2米左右,240mm/370mm砖柱/砖墙承重,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顶,双扇铁皮/防盗门,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墙面粉刷并贴砖,做工精美,瓷砖贴面含有图文或文字,大门高度在3米以上。

 

6

砖混大门

二等

8000

独立大门,墙柱下含有基础,宽度在2.4-2.8米之间,进深算挑檐在2米左右,240mm/370mm砖柱/砖墙承重,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顶,双扇铁皮门,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墙面粉刷并贴砖,做工普通,大门高度在3米以上。

 

7

砖混大门

三等

5000

墙柱下含有基础,宽度在2.4左右,240mm砖柱/砖墙承重,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顶,双扇铁皮门,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墙柱清水砖墙,大门高度在2-3米之间。

 

8

砖木大门

一等

8000

独立大门,含有基础,青砖/红砖承重,坡形屋顶,木结构屋架,双扇精致实木大门,柱头置五架梁,宅门、山墙、墀头、戗檐处做砖雕装饰,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墙面粉刷/贴砖,宽度在2.4左右,高度在2.6M及以上。

 

9

砖木大门

二等

6000

独立大门,含有基础,青砖/红砖承重,坡形屋顶,木结构屋架,普通门扇,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墙面粉刷/贴砖,宽度在2米左右,高度在2.6M及以上。

 

10

砖木大门

三等

3500

浆砌石/毛石基础,青砖/红砖承重,斜屋面,屋面材质简单,单双扇门铁皮门,地面为水泥砂浆抹面,高度在2米左右。

 

11

简易大门

1000

简易木门、铁皮门

 

12

大口水井

10000

口径1米以上(含1米)

 

6000

口径1米以下(小口井)

 

13

电压水井

2000

机井、压井

 

14

水泥地坪

96

厚度≤0.3

 

15

砖地坪/渗水砖地坪

50

小红砖、渗水砖300mm×300mm

 

16

单眼灶

800

 

 

17

双眼灶

1200

 

 

18

砖炕

1500

 

 

19

土炕

1200

 

 

20

不锈钢栏杆

M

140

H=1M左右

 

21

铁栏杆

M

115

H=1M左右

 

22

简易木棚

40-120

简易棚(木椽支柱、石棉瓦/彩钢皮顶)

 

23

干砌石墙

m³

240

 

 

24

浆砌石墙

m³

320

 

 

25

钢混圈梁

m³

520

10#-14#螺纹钢

 

26

混凝土挡墙

m³

480

 

 

27

蓄水池(化粪池、鱼池)

m³

210

混凝土结构(一般规格家用化粪池1100/个)

 

28

保温顶

450-550

双坡/单坡屋面、砖木结构,前墙最低处在小于0.3按照450元计算,前墙最低处在0.3-0.8之间按照500计算,大于0.8按照550元计算。

 

29

花园围墙

M

65

不含基础

 

115

含基础

 

30

砼台阶

m³

380

混凝土加石砌(踏面踢面粉刷)

 

31

遮阳板棚

180

钢架、无钢柱

 

32

自来水

1500

 

 

33

沼气池

2500

 

 

34

鸡舍/狗舍

200

 

 

35

篱笆墙

m

15

 

 

36

土围墙

m

180

 

 

37

砖简房

960

含有石墙基础/混凝土基础,砖围墙、门窗齐全,石棉瓦/彩钢夹芯板顶,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墙体齐全,搭接正规,室内水泥地坪,墙面粉刷。

 

650

含有石墙基础/混凝土基础,普通砖三/两面围墙,一/两侧无墙或者借墙,石棉瓦顶/彩钢顶,搭接正规,室内水泥地坪,清水砖墙,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

 

560

无基础,普通砖围墙,石棉瓦顶/彩钢顶,室内水泥地坪,清水内外砖墙,檐口高度小于2.2米大于1.6米。

 

450

无基础,普通砖围墙,门窗齐全,木架、简易顶,搭接正规,清水砖墙/粉刷,檐口高度在1.60米以下。

 

38

土木简易房

460

含有石墙基础/毛石杂乱石基础,土围墙、檩条或其他简易屋架,石棉瓦顶,门窗齐全,檐口高度在2.2米以上。

 

39

砖畜圈厕所

300

/

 

40

土畜圈厕所

200

/

 

41

铁丝围栏

5

 

 

42

垫方

M³

25

 

 

43

夹层

600

土木二层房屋檐口高度不足1.5米的不予补偿,1.5-2.2米的视为夹层,2.2米以上的按正常房屋计算。

 

44

10年以上坟墓

4000

搬迁坟:换棺木增加6000元,不换棺木增加3000元。双坟翻倍。

 

45

10年以内坟墓

6000

 

46

蔬菜大棚

30

 

 

47

菜窖(果窖)

600

 

 

48

电线杆

1500

含电线

 

49

木柜

780

 

 

50

电视墙

210

 

 

51

博古架、鞋柜

550

 

 

52

精致橱柜

m

680

 

 

53

水泥灶台

450

 

 

54

网线

200

 

 

55

有线电视

200

 

 

56

座机

200

 

 

57

空调

400

 

 

58

太阳能

400

 

 

59

对于其他确须搬迁的设施设备,采用补偿搬迁费的方式解决,具体费用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测算。

 

 

附件3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结构

等级

 

装修程度

标准
(元/

框架结构

一等

井桩或箱式基础,梁板柱现浇构成,梁和柱以钢接或者铰接相连接而成,梁和柱共同抵抗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墙体一般采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空心砖或多孔砖、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等材料砌筑或装配而成,部分墙体不承重,仅起到围护和分隔作用,最常用的是混凝土框架(现浇整体式、装配式),房屋一般为大跨度大开间,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室内找平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砂浆抹面,简称毛坯房,普通铝合金窗/塑钢窗/木窗及普通防盗门/木门、门窗齐全,水电设施齐全,檐口层高在2.2m以上。

前墙面贴砖,山墙及后墙面水泥砂浆或涂料饰面,琉璃瓦装饰檐,室内地砖,墙面刷白/涂料饰面,顶面吊顶(PVC/石膏板/装饰板/顶角线)。

2280

二等

前墙面贴砖,山墙及后墙面水泥砂浆或涂料饰面,室内水泥地坪,刷白/涂料墙顶面。

2080

三等

标准房屋

1900

四等

室内外墙面清水砖墙,毛坯地面,未安装窗框或无门窗、水电设施不全。

1640

砖混结构

一等

三合土垫层,浆砌石及钢筋混凝土条形圈梁基础,竖向承重结构的墙采用240/370mm红砖(也包含空心砖)或者砌块砌筑,柱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预制块(保温顶及夹层单独计算),跨度较小,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室内找平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砂浆抹面,简称毛坯房,普通铝合金窗/塑钢窗/木窗及普通防盗门/木门、门窗齐全,水电设施齐全,檐口层高在2.2m以上。

前墙面贴砖,山墙及后墙面水泥砂浆或涂料饰面,琉璃瓦装饰檐,室内地砖,墙面刷白/涂料饰面,顶面吊顶(PVC/石膏板/装饰板/顶角线)。

1880

二等

前墙面贴砖,山墙及后墙面水泥砂浆或涂料饰面,室内水泥地坪,刷白/涂料墙顶面。

1700

三等

标准房屋

1550

四等

室内外墙面清水砖墙,毛坯地面,未安装窗框或无门窗、水电设施不全。

1340

砖木结构

一等

浆砌石/砖石或钢筋混凝土圈梁基础,竖向承重结构墙(240mm)、柱采用砖(也包含空心砖)或者柱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单坡木屋架,红/青瓦屋顶(部分琉璃瓦),外墙面清水砖墙,室内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清水砖墙,普通木窗/钢窗及普通防盗门/木门、门窗齐全,水电设施齐全,檐口层高在2.2m以上。

前墙面贴砖,山墙后墙面水泥砂浆或涂料饰面,室内地砖,墙面刷白/涂料饰面,顶面吊顶(PVC/石膏板/装饰板),部分铝合金/塑钢门窗。

1570

二等

外墙面水泥砂浆、水磨石或涂料饰面,室内水泥地坪,刷白/涂料墙顶面,普通吊顶。

1370

三等

标准房屋

1250

土木结构

一等

浆砌石/毛石、砖石基础,前后左右土墙承重,木梁、柱,上层地板为木板,双/单坡木屋架,瓦屋顶,室内水泥砂浆地面/红砖地面,内墙面刷白/涂料,门窗齐全,木门木窗/钢窗,水电设施齐全,层高在2.2m以上(说明:二楼檐口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2米的做为夹层计算)。

前墙为砖围墙,且贴瓷砖,室内地砖,外墙面刷白或涂料,内墙面涂料或刷白,木板或PVC或装饰板等普通吊顶,楼板为木板加现浇顶。

1280

二等

前墙部分砖墙、部分贴砖,内外墙面部分刷白/涂料,楼板为木板。

1020

三等

标准房屋

960

其他

过渡安置费

10/平方米

从拆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宅基地划定后最多可再享受10个月,拨付期限和拨款时间由拆迁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每两个月拨付一次。

补助搬迁费

3000/

 

计算房屋面积时,敞开式的阳台和房屋出檐按50%折算面积。

被占用的砖厂、矿产、企业等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后补偿。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设施迁移按照建设成本价协商补偿。

 

 对《三河坝镇三河坝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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