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康县人民政府 号: 康政办发〔2025〕9号
称: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5-03-28 14:31责任编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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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落实城镇新增就业及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方案》、《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实施方案》、《新建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维修幼儿园校舍及改造厕所项目实施方案》、《新建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农村供水消毒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和谐康县”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便民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落实城镇新增就业及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2.《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3.《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实施方案》

4.《新建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5.《维修幼儿园校舍及改造厕所项目实施方案》

6.《新建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7.《农村供水消毒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8.《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9.《“和谐康县”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10.《便民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落实城镇新增就业及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城镇新增就业1200人。

(二)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基层单位就业20人。

二、实施范围

(一)城镇新增就业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二)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1.招聘人员范围。康县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2.用人单位范围。我县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一)城镇新增就业。省级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和市、县区自筹的就业资金等,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待省人社厅招聘指标下达后,向各用人单位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二)工作调度(111月)。县人社局按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统筹衔接完成年度任务。

(三)总结评估(12月底前)。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对为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县人社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精准开展“一人一档一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针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县人社局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三)强化工作调度。县人社局要承担项目实施牵头责任,落实月调度、季督导、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通报开展情况,确保相关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主体:各乡镇、社区、各用人单位

 

 

 

 

 

 

 

 

 

 

 

 

 

 

 

 

 

附件2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旨在强化老年保障,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升老人安全感。

二、承保方案

1.投保人:康县民政局

2.被保险人:由于新老更替,实施动态管理,承保按照兜底的方式进行保险,覆盖全县自202511日起满60岁及以上老年人。

3.保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进行参保。

4.承保机构:由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

5.保险期限:202511-20251231

6.保障内容: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交通事故、意外摔伤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溺水死亡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意外门诊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的狂犬疫苗费用等;住院期间每日给付50元住院津贴,最长以90日为限。

7.赔付标准

1)意外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一次性赔付35000元;

2)意外导致伤残(含烧烫伤责任)的赔付35000元;

3)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无免赔额)给付比例80%,最高不超过10000元;

4)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给付金额50元,累计最高给付180天,最高给付90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投保手续

民政局确定人员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议签订工作。承保公司按照被保险人信息,出具保险单。

(二)理赔流程

1.索赔资料。①保险单;②索赔申请书;③对象就医治疗的病历、医疗费用单据及社保报销凭证;救助对象残疾的,由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救助对象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④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理赔流程。①申请。由本人或其亲属向村委会直接提交申请,由村委会初审后报送乡镇政府,乡镇进行复审后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及承保单位核实。②调查。由承保单位联合乡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采集相关信息后,与县民政局、医保局、公安部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对接核实,确定其补助资格。调查核实后,由承保单位根据损失情况核算救助金额。③支付。理赔资料齐全的理赔案件,10万元以内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

(二)强化服务创新。承保公司细化服务流程,抽调精干力量,全力配合实施“老龄险”,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被保险人立案赔付创造有利条件。承保公司要对项目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确保专人负责、及时申报、快捷理赔。

(三)加大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媒介,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广泛宣传,将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对老龄险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协助农户报案理赔。承保公司要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向60岁以上老人发放保险服务宣传手册,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五、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协作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承保保险公司

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附件3

 

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自然村通硬化路1224公里。

二、实施范围及地点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康县7个乡镇12个村15个自然村,受益群众约3000人。

三、规模标准

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 》(JTGT 3311-2021)、《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DB62/T 4486-2021)标准实施,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设计车速15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6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1.建设准备阶段(20252月—3月)。项目下达计划完成项目可研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及招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20254—10月)。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4月份所有项目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建成。

3.交(竣)工验收阶段(202510—12月)。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移交竣工手续,并投入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技术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各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所属片区技术员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所属片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安全监督,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项目顺利进行,并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根据《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规范进行质量安全控制,认真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规范,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施工质量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监督。确保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以及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附件4

新建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0公里。

二、实施范围及地点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康县18个乡镇30个村受益群众约3万人。

三、规模标准

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用《甘肃省建制村通沥青(水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技术标准,项目实施仅增设完善公路沿线安保设施,道路平、纵、横等各项技术指标均按照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保持不变。

四、资金筹措

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投资8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840万元。

五、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1.建设准备阶段(20252月—3月)。按项目下达计划完成项目可研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及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20254—10月)。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4月份所有项目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建成。

3.交(竣)工验收阶段(202510月—12月)。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移交竣工手续,并投入运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技术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各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所属片区技术员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所属片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安全监督,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项目顺利进行,并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根据《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规范进行质量安全控制,认真落实七公开制度规范,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施工质量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监督。确保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附件5

 

维修幼儿园校舍及改造厕所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内维修幼儿园1所,改造小学厕所2所,概算总投资48.95万元。

二、实施范围及地点

维修碾坝幼儿园校舍,改造望关镇中心小学及吊子峪小学厕所。

三、规模标准

康县碾坝幼儿园校舍维修项目:1、围墙砖压顶拆除,做树脂瓦压顶,总长约40米;2、大门门扇更换为不锈钢材质,2.6*5.8(双扇对开),2.6*1.6单扇;19.24平方米。3、教学楼屋面维修:屋面加盖钢构树脂瓦防水。(屋面尺寸参考地形图480平方米)

康县望关镇中心小学厕所改造项目:1.男女生厕所各五个蹲位,拆除及回填原蹲位改为水槽冲水式厕所增加冲水箱两个及成品隔断;男女教卫蹲位为各2个,拆除后新建为高位水箱冲水式蹲便器,加成品高位隔断。该厕所层高2.9米,24外墙,12内墙,长15.6米宽3.5米。54.6平方米。室外排污管160米。

康县望关吊子峪小学厕所改造项目:1.砖围墙树脂瓦挂顶,及双面粉刷,围墙长度13.5米高1.9米(不含挂顶高度,含挂顶高度为2.1米)。拆除原砖砌挂顶后做树脂瓦挂顶。;院内侧围墙内墙面刷白,长度35米,高2.1米。2.厕所改造:原美术室改造为男女公共卫生间,拆除旧水泥地面做防水后贴地砖,新铺设墙面砖高度1.8米含防水。160pvc排污管10米,室内给水管30米。室外新建化粪池,6米大小内可以安放选择成品化粪池,放不下就选择新建砖砌或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四、资金筹措

1.碾坝幼儿园校舍维修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学前专项教育发展资金21.83万元。

2.康县望关镇中心小学厕所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专项资金11.09万元。

3.康县望关吊子峪小学厕所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专项资金16.03万元。

五、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2024年底已委托设计院勘察了现场并进行了初步设计,预计3月份发布招标公告,4月份正式开工建设,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安全施工,确保在20258月中旬完成投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教育局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全面分解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时限,对所有在建项目明确包抓领导,靠实责任。实行副局长包片制、项目办工作人员跟抓、包抓项目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多措并举,加快进度。一是实行教育局领导现场督办制度,县教育局领导分片现场督办,不间断巡回各个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施工进度,并及时通报项目进度。二是实行项目倒排工期,对在建所有项目制定详细的月工作和旬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机械和人力投入,加班加点,对具备条件的工序交叉作业、同步推进,切实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各阶段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四是学校、教育局项目办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配合施工单位解决困难,保障各类项目顺利进展。

(四)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严厉查处质量问题,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对所有施工项目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建立《施工日志》制度,每个工程环节完工后,经监理人员、现场监督员检验合格,并在《施工日志》及相关资料上签字后,施工队方可进行下一环节的施工,保证了工程质量。

(五)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对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封闭运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资金拨付实行资金审核制度,杜绝资金的挤占、挪用、克扣、截留等现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已完工的教育项目及时申请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教育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实施单位:教育局及各相关项目学校

附件6


新建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在全县建设村卫生室20所。

二、实施范围及地点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康县10个乡镇20个村(太石柑柏村,大堡镇郭湾村、巩集村,寺台镇河口村,云台镇上磨村、杜坝村,大南峪镇窑坪村、大南沟村、李湾村,城关镇凤凰谷村、江家湾村、万家院村,豆坝镇味石村,岸门口镇严家坝村,两河镇马坝村、中营村,阳坝镇叶子坝村、小沟村、前山村、五颗石村),受益群众1.5万人

三、规模标准

根据各乡镇及行政村实际需要,乡镇上报,部门审核的基本原则,经认真核对,专题研究决定,新建全县10个乡镇20个村每村一所标准化卫生室砖混结构,4室分设,每所卫生室60平方米,配套医疗办公设备及建设相应附属设施。

四、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拟通过申请康县2025年青岛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解决。项目概算总投资510万元(大南峪镇窑坪村卫生室35万元,其余19个村卫生室每所25万元)。

五、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1.建设准备阶段(20253月—5月)。按项目计划完成项目前期用地测绘及规划手续办理,设计、批复、县财政预算及招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20256—9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进场,全面开工建设,并按期完工。

3.交(竣)工验收阶段(202510—11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财务审计决算,施工单位移交竣工手续,并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卫健局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全面分解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时限,对所有在建项目明确包抓领导,靠实责任。实行副局长分管、项目办工作人员和所属卫生院负责人包抓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多措并举,加快进度。一是实行县卫健局分管领导现场督查,不间断巡回各个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施工进度,并及时通报项目进度。二是加强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对具备条件的工序交叉作业、同步推进,切实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各阶段建设任务按期完成。三是县卫健局、相关卫生院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配合施工单位解决困难,保障项目顺利进展。

(四)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严厉查处质量问题,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对所有施工项目建立《施工日志》制度,每个工程环节完工后,经监理人员、现场监督员检验合格,并在《施工日志》及相关资料上签字,确保工程质量。

(五)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资金拨付实行资金审核制度,杜绝资金的挤占、挪用、克扣、截留等现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申请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康县卫生健康局

协作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

实施单位:康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7

 

农村供水消毒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寺台镇马莲村,云台镇唐坝村,大南峪镇花庙村,白杨镇池营村,大堡镇巩集村、管沟村,周家坝李安村,岸门口镇刘坪村,豆坝镇豆坝村,两河镇街道村每村安装水质消毒设备一套。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

三、实施步骤

项目于20254月上旬完成招标,4月中旬开工建设,6月底完成工程建设7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包抓人员,全面分解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时限和工作要求,靠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建设任务落实。

(二)强化技术保障。严格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与操作,全方位保障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效果。同时,精心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管理机构的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维护技巧,确保设备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持续有效地保障水质消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克服一切难题和阻力,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压茬推进,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细化运行维护流程,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五、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建管站

 

 

附件8

 

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康县窑坪河流域实施生态修复,改善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减少土地退化,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二、规模标准

1.河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对窑坪河进行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沉水植物15680m²、挺水植物2940m²、浮叶植物2940 m²、灌木7598.5m²、草本植物44591m²、格宾石笼护岸3.7km、拦截沟218m

2.流域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对窑坪河流域河床进行整治,河床清理1000m³、砾石投放315m³。

三、资金筹措

总投资14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四、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1.建设时限:202410月—202512

2.建设进展:项目于202312月完成初步设计,于202410月开工建设。2024年计划完成第一标段(大南峪村到万家山2.4公里),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一标段河床清理、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拦截沟、景观坝体等主体工程建设。2025年计划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实施,细化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强化工程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和项目验收。

(三)强化监督监管。要强化项目建设工作的调度督导,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滞留、套取专项资金。

六、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大南峪镇政府

实施单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

 

 

附件9

 

“和谐康县”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县山大沟深、生态环境基础薄弱,发生暴雨、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的概率大,因病、因学、因残、因疫情等原因导致农户收入骤减或大额刚性支出较大,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在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建设中以及未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旦遭受不确定性风险,脱贫成果无疑大打折扣,极大降低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政府救助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更是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建设的金融工具,将会通过保险转嫁政府风险责任,为康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保险机构遵循盈亏基本平衡的经营原则,发挥经营网络遍及城乡的地缘优势和损失评估、风险管理等技术优势,提供承保、理赔以及防灾防损服务。

(二)广泛覆盖,分层保障。过构建保险运营新模式,实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方位“精准供血”。通过脱贫兜底方案,全方位保障以上群众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故、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疫情等致贫返贫情况发生,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建设打好基础。

三、承保方案

该方案项包含“因病因灾救助保险”和“无责任方事故救助保险”两个险种,保费由县政府筹集资金全额补贴。

(一)因病因灾救助保险

1.投保人:康县人民政府(康县农业农村局)

2.被保险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康县防返贫监测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3.承保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公司。

4.保险期限:202581-2026731

5.保障内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罹患疾病以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上学困难,造成保障对象实际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00元的,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8400元标准的差额部分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每人最高为8400元。每户累计责任限额=该户人口数*(8400-该户当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保障如下:

1)自然灾害救助。因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暴雪、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冰雹等)导致保障对象产生人身伤亡费用和医疗费用支出,除已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规定取得费用补偿后,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旧低于8400元的,按照标准的差额部分进行救助。

2)意外事故救助。意外事故导致保障对象产生人身伤亡费用和医疗费用支出,使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00元的,按照标准的差额部分进行救助。

3)疾病、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产生的住院等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补偿后,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旧低于8400元的,按照标准的差额部分进行救助。

4)求学救助。当年考取全日制大专、本科以上院校并注册正式学籍接受高等教育的,因家庭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导致求学困难且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00元,按照标准的差额部分进行救助。

6.保费标准及保障人数

以信息系统中2025年度(317日)监测人口19606958人为基数被保险人,每人缴纳50元保费标准,保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347900.00元,集中统一进行投保。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包括录入信息系统中家庭自然增加人员和新识别监测对象。

(二)无责任方事故救助保险

1.保障对象

截止投保时辖区内的乡村人口数(乡村人口数162100人),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实行动态管理,以家庭共同生活或户籍登记为准。

2.保障内容

1)无责任方的突发火灾、爆炸事故。指农村区域内发生无责任方的火灾或爆炸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应当由人民政府给予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治疗人伤的医疗费用(医疗报销后的剩余部分)。

2)无责任方的其它事故。指农村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洪水、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库塘坝河道溃堤、房屋坍塌等);不可抗力灾害(摔伤、电伤、毒伤、溺水、疫情、动物伤害等);发生交通事故(乘坐或驾驶交通工具)。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方属本人,造成家庭严重困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应当由人民政府给予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治疗人伤的医疗费用。

3)保障额度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每人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

2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

住院医疗费用

5000/

注:住院医疗费用为保障人群在享受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

3.保费标准及投保金额

按照每人每年1元标准进行参保。截止2025317日全县乡村人口共162100人,保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162100元。

4.保险期限

依据“政府救助保险”条款规定,该项目保险期限为一年,起保日期自202581日零时起至202673124时止。

根据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在保险期间,若赔付率达到200%时,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停止救助,年度保险责任终止。

四、实施步骤

(一)投保手续。县农业农村局确定责任人和经办人,负责手续办理及协议签订工作。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被保险人信息,出具“政府救助保险”单。

(二)理赔流程

1.索赔资料。①保险单;②索赔申请书;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件公告、认定证明(包括人均收入核查证明)等;④救助对象就医治疗的病历、医疗费用单据及社保报销凭证;救助对象残疾的,由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救助对象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⑤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理赔流程。①申请。由本人或其亲属向村委会直接提交申请,由村委会初审后报送乡镇政府,乡镇进行复审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核实。②调查。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联合乡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采集相关信息后,与县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对接核实,确定其补助资格。调查核实后,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根据损失情况核算救助金额。③支付。理赔资料齐全的理赔案件,10万元以内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10-50万元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50-100万元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大于100万元的赔案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项目服务小组

组  长:杨  通          139****5388

副组长:冯治花   经理助理     139****3810

成  员:李小花   承保服务     151****7022

    理赔服务     180****3886

统一报案电话:95518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

(二)强化服务创新。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要不断细化服务流程,抽调精干力量,全力配合实施“政府救助保险”,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被保险人立案赔付创造有利条件。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要对项目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确保专人负责、及时申报、快捷理赔。

(三)坚持动态管控。各相关单位和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要加大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识别,建立动态管理档案,严把基础数据管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实现精准识别、精准管理,严防漏报、误报、重复报送等信息不实情况。

(四)加大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媒介,组织乡村农金站(室)和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农险协保员进行广泛宣传,将防贫保险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对防贫救助保险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协助农户报案理赔。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要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六、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作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人保财险康县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0

便民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大堡镇何家沟村、长坝镇老庄村、白杨镇王坪村便民桥(过水路面改桥)3座,受益群众约2000人。

二、规模标准

便民桥建设工程,采用《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桥面宽度为净4.5+2×0.5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时速10Km/h,设计洪水频率1/50

三、资金筹措

便民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2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103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27万元。

四、工作进度和推进步骤。

1.建设准备阶段(20252月—3月)。按项目下达计划完成项目可研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及招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阶段(20254—10月)。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4月份所有项目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建成。

3.交(竣)工验收阶段(202510—12月)。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移交竣工手续,并投入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技术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各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所属片区技术员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所属片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安全监督,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便民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项目顺利进行,并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根据《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规范进行质量安全控制,七公开制度规范,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施工质量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监督。确保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六、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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