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11-00004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成文日期: 2023-11-09
发布机构: 康县人民政府 号: 康政办发〔2023〕74号
称: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3-11-23 11:16责任编辑: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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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挖掘利用优质气候资源、大力推进气候生态品牌创建、更好助力发展休闲度假康养新业态,着力推动全县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县政府决定在全力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品牌的基础上,启动“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价工作实施细则》《陇南市“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县、美丽富民方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康养示范县,充分发挥地方气候和生态资源优势,着力打造“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字号绿色生态品牌,切实把宝贵的“清凉”资源变成优质的“火热”产业,加快促进气候与旅游融合发展,全力推动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五美康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12月,各项指标均达到“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创建标准,通过国家气候中心的审核评定验收,被授予“避暑旅游目的地”称号。

三、经费概算

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全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初步预计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约需经费100万元。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康县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调度、协调、统筹创建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满红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文彪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文体广旅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黄晓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各项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协调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负责提供康县概况、近年来在生态发展、生态旅游相关工作方面所获得的荣誉(国家级,相关部委认定),需提交证书、牌匾(电子照片)或批文作为附件。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康县“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康县地理环境情况报告;负责提供森林覆盖状况报告,包括森林覆盖率、植被覆盖率、林草覆盖率、林相、林种分布、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资源等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县交通配套情况、交通便利性分析报告、康县道路交通图等。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资源情况报告,包括康县水系图、水质情况,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种植相关数据资料、特色农业资源、特色产业项目、特色农产品等有关资料。

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提供生态旅游资源、旅游接待能力分析及旅游产业资源分析报告、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提供颁布实施的旅游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生态旅游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乡镇配合完成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选址和布设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全县居民健康水平分析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负责提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情况、空气质量状况分析、空气优良天数占比、空气质量时空分布特征;提供县内水质检测报告,包括地表水和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提供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生态保护、生态发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近30年夏季气象观测资料统计分析;负责创建申报材料的素材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协助提供康县对外宣传图文资料等相关素材,做好“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宣传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10月):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创建指标进行分析梳理,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适时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7月):与省级受理单位签订协议,做好已建成负氧离子监测站设备维护,确保负氧离子含量的实时监测,完成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布设安装,实现负氧离子含量、大气环境实时监测,确保数据连续稳定,并做好数据传输、入库及数据分析工作,形成长期连续稳定的数据资料,以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评估使用。

(三)组织申报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6月):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加强负氧离子、臭氧离子监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气候背景条件、气候舒适度、适游期、负氧离子、臭氧离子、环境空气质量、森林覆盖、地表水质、旅游配套状况等分析评价报告;完成创建申报材料,提交创建申请报告。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4年7月-8月):全面完成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的各项准备工作,申报阶段创建资料的软硬件全部达标,配合“避暑旅游目的地”省级受理单位完成省级初审,编制初审报告报送国家气候中心进行国家级初审,反馈初审结果。工作推进专班适时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模拟评定,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督促整改提升。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9月-10月):通过国家气候中心初审后,委托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技术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做好实地复核准备。根据评审标准逐项细化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审标准,全力配合评估方完成“避暑旅游目的地”技术评估,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于2024年10月底向国家气候中心提交评估报告。

(六)最终评审阶段(2024年10月-12月):国家气候中心组织开展最终评定审核工作。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客观评价结论、现场复核报告进行综合评议,出具最终评审意见。

(七)发布和授牌(2024年12月-2025年2月):经国家气候中心最终审定并通过公示后,由中国气象局授予“避暑旅游目的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向社会发布。

七、效益使用

“避暑旅游目的地”是我县继“中国天然氧吧”后启动创建的又一国家级气候品牌,通过专业的评估评价,全面展示区域气候资源禀赋和生态建设成果,可为公众旅游、度假及康养提供更为精准的向导,加速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断丰富生态旅游内涵,切实把气候、生态资源有效转化为现实、稳定的客流量,持续拓展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空间,着力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进一步擦亮叫响“康养旅居•最康县”“五美康县•悦豫且康”品牌,不断提升康县对外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助力建设中国康养示范县。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作为挖掘资源禀赋、打响生态品牌的内在要求,作为丰富“旅游+”内涵、建设文旅康养名县的重要举措,切实深化思想认识,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对标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规范程序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二)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避暑旅游目的地”是衡量一个地区避暑旅游气候、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创建工作标准高、时间紧、要求严,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意识,既各负其责、强力推进,又要加强沟通、通力配合,不断凝聚强大创建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统筹用好广播电视、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重要意义,跟进报道工作进展动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突出实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主动向上对接汇报,抓好日常督查调度,跟进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全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所承担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紧密衔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对《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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