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略高速公路长坝连接线对我家造成严重影响
| 信件编号: | 20250208001 | 来信时间: | 2025-02-08 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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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 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想反映康略高速公路长坝连接线改建工程对我家的严重影响,求您协调解决。 我家在康略高速长坝出口旁,邻居十几户因公路连接线抬高路面被纳入拆迁,我家距公路及邻居不足一米却未被划入。按施工方案,门口路面加高约九十厘米,邻居拆迁后地基抬升1至2米以上,这会导致:排水受阻,雨水倒灌我家;通行困难,门口坡太陡车辆难进出;有安全隐患,地基高差可能损害房屋结构。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3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因公路建设需拆除或影响原有建筑的,应依法补偿。当前施工方案未充分考虑对未拆迁户的权益保护,违背相关原则。 我的诉求:一是重新评估拆迁范围,把我家纳入或采取措施;二是规划排水系统、修缓坡通道保障生活;三是委托第三方鉴定房屋安全,明确施工方责任进行补偿。 望县领导重视,责相关部门实地调研解决。 此致 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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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单位: | 康县人民政府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长坝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5-02-12 09:02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2月8日,您在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康略高速公路长坝连接线改建工程对你户造成影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查看和实地再次打点测量,你户和康略高速出口距离约80米左右,按照设计你户范围按原345国道路面为基准约提升0.3米至0.5米,你户院子出入口处约提升0.3米,后期施工排水渠不改变现状,不影响排水及出行,故未纳入征迁范围之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陇南市康县长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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