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精神,现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时间
此次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1.您可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或“举报平台”,填写问卷参与此次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下列二维码互动平台至“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平台”或“举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您可以根据以下三种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您所填写的问卷和问题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分享到: